《決定》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這一重要論斷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和國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高度自信。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來加深理解。
第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首先因為它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深刻總結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經驗,不斷探索實踐、不斷改革創新的產物。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中國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1921年,中國共產黨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的結合過程中應運而生。從此,中國人民謀求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斗爭就有了主心骨,中國人民就從精神上由被動轉為主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我們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90多年的偉大社會革命、進行70年的新中國建設、進行40多年的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已被實踐證明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14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第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是因為它已經在新中國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展現出多方面的顯著優勢。《決定》主要從13個方面梳理概括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一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二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三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四是堅持全國一盤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五是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顯著優勢;六是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把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顯著優勢;七是堅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緊緊團結在一起的顯著優勢;八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顯著優勢;九是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善于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使社會始終充滿生機活力的顯著優勢;十是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養造就更多更優秀人才的顯著優勢;十一是堅持黨指揮槍,確保人民軍隊絕對忠誠于黨和人民,有力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顯著優勢;十二是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顯著優勢;十三是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的顯著優勢。這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從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切入從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方面展開,高屋建瓴、提綱挈領地對內展示、向外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所在,并且告訴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也告訴全世界:“這些顯著優勢,是我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據。”這必將極大鼓舞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保持定力,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朝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既定目標和光輝彼岸不斷奮斗、奮進。
第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還在于實踐沒有止境,理論創新、制度創新也沒有止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時代是思想之母,實踐是理論之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的創新創造力。我們黨和國家事業永遠不會止步,只會不斷與時俱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也永遠不會止步,只會在堅持和鞏固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順應時代潮流,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挑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將朝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目標不斷邁進,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必將朝著現代化的目標不斷邁進,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保障。